我在从事律师行业之余,还是一名游戏直播UP主。对于新修改《著作权法》的实施,我更关注游戏评论直播中的版权问题。
直播UP主在进行游戏评论直播时,会不可避免地用到某个游戏的静态以及动态画面,我认为是构成合理使用的。因为用户观看的是主播评论的内容,而不只是游戏画面本身。
今年4月,数十家影视机构发出维权声明,大量的UP主都感到很惶恐和困惑,因为他们做的游戏评论视频大多是有画面和文字的,他们必须要贴近产品本身去解说。如果未来在游戏评论中禁止使用其他素材,每个视频就会像空气吃播一样,看起来很荒谬。因此,我们希望通过科学合理的沟通方式达成权利人与使用者的利益平衡。
来源: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:2021年6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