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28日,12家经国家版权局批准的国家版权交易中心(国家版权贸易基地、国际版权交易中心)宣布成立“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盟”,旨在加强版权保护和运营,发挥各自特点,整合优势资源,互惠互利、资源共享、合作共赢,共同推动版权产业发展。
作者:赖名芳 摄影:郁致原 发布时间:2015年10月29日